关于OO的11个原则

每种开发范式,不管是面向数据、面向过程还是面向对象,通常都有自己的一套原则。在面向对象的社区,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,沉淀出了11个原则。其中五个是类级别的原则,六个是包级别的原则,总结如下:

  • 类的原则
    • 单一职责原则(SRP):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    • 开放-封闭原则(OCP):软件实体(类、模块、函数等)应该是可以扩展的,但是不可修改。
    • Liskov替换原则(LSP):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的基类型。
    • 依赖倒置原则(DIP):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,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。
    • 接口隔离原则(ISP):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。接口属于客户,不属于它所在的类层次结构。
  • 包的原则
    • 重用发布等价原则(REP):重用的粒度就是发布的粒度。
    • 共同封闭原则(CCP):包中的所有类对于同一类性质的变化应该是共同封闭的。一个变化若对一个包产生影响,则将对该包中的所有类产生影响,而对于其它的包不造成任何影响。
    • 共同重用原则(CRP):一个包中的所有类应该是共同重用的。如果重用了包中的一个类,那么就要重用包中的所有类。
    • 无环依赖原则(ADP):在包的依赖关系图中不允许存在环。
    • 稳定依赖原则(SDP):朝着稳定的方向进行依赖。
    • 稳定抽象原则(SAP):包的抽象程度应该和其稳定程度一致。

其中关于类的五个原则,取其首字母组合,被合称为“SOLID”原则(SOILD刚好是“稳固”的意思),现在已经风靡软件开发业界,多年来热度长盛不衰,成为面向对象开发的根本性准则。